http://www.hainnu.edu.cn/html/2016/keyan_0329/13824.html
各有关单位:
按照海南省科技厅有关科技项目管理的要求,2016年海南省科技项目结题工作开始受理,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的对象
海南省科技重点项目、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项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另,2015年10月申请延期的项目(附件1),原则上,应在此次结题工作中提交验收材料。
二、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附件清单准备项目验收材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自然项目”)结题相关见附件2——《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相关表格》,其余项目(以下简称“其余项目”)见附件3——《海南省科技项目结题相关表格》。
纸质验收材料:统一按照附件目录整理装订,一式7份, 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双面),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另提交一份海南省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
电子版验收材料:电子版提交4件,即“验收证书、汇报PPT、总结报告(不用扫描附件)、结题项目清单”。请用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分别命名,如“张三·验收证书.doc”、“张三·PPT”、“张三·总结报告”等。一个项目的电子版材料置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命名,如“张三省-自然项目”、“张三省-重点项目”等。学院将《2016年海南省科技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和项目验收材料以学院命名统一打包发送给科研处计划信息科邮箱(附后)。
三、总结报告、技术报告和经费决算表的填写
《海南省科技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海南省科技重点项目和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项目使用)、《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结报告表》总结报告中的“学术委员会意见”由项目负责人编写并录入。
“技术研究报告”没有固定格式,请根据项目本身,自己编写。
经费决算表中项目负责人要检查签名、财务盖章,自筹项目不用报经费决算表,配套经费不列入经费决算表。
四、验收证书的填写
《验收证书》中的“验收意见”由项目负责人按提纲先草拟,并打上去,验收证书中“验收日期”、“验收批准日期”以及验收专家组名单暂不填。
五、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将以会议验收的形式进行,即项目负责人汇报(PPT不超过10分钟),专家答疑,PPT模版请从相关附件下载。验收会议过程:汇报(PPT不超过10分钟)、专家质疑、项目负责人答疑。
六、项目申请书和计划书材料
项目立项文件及项目计划书(盖章后的)之前已经反馈给你们,如果没有,请从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复印。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签字盖章的)如果本人及学院没有,科研秘书可以到科研处查询复印或者从科研管理群下载。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查询、复印,有关材料问题请与学院科研秘书沟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需复印申请书的请于4月12日、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集中查询复印。
七、注意事项
1、验收证书中的项目名称必须与立项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验收证书中的“验收意见”是否已经写好并录入;验收证书中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其项目组人员及顺序必须与立项文件中的人员及顺序一致,不能添加、删除、更换项目组人员及变更人员顺序,如有变更,需提供省科技变更批复;“验收专家组名单”不用填写。
2、总结报告中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已经签名,学术委员会意见是否已经录入;验收证书中的“验收意见”是否已经写好并录入。总结报告及验收证书中的项目组人员及顺序是否与立项文件中的人员顺序一致(不能变更人员及顺序,如有变更,需提供省科技变更批复)。
3、经费决算表中项目负责人是否已经签名,财务是否已经盖完章,自筹项目、配套经费不用报经费决算表。
八、 受理时间
2016年4月20日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以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候。材料报批后,具体验收汇报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大家随时关注。
联系人:陈春霞 于瑾
电 话:65880692(68692)
邮 箱:keyanjhk@163.com
附件:
1. 2015年海南省科技项目延期一览表
2.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相关表格
3.海南省科技项目结题相关表格(海南省科技重点项目、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项目用)
4. 2016年海南省科技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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