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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金沙990活动大厅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1-03-27 16:04:13 来源: 作者:tiyu

金沙990活动大厅体育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海南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前疫情发展与防控工作的形势及金沙实际,为顺利完成金沙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择优选材、确保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与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

(二)公平性

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性

针对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形式

所有学科专业均实行网上远程复试,具体复试系统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参见学校通知。

如因考生网络原因断开连接,则考生自动排到复试小组最后一位,且题目将进行重新随机抽选,待本小组复试结束后再次按照正常程序重新复试。如再次断开,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0日-3月31日。

 

学科专业

复试时间

备注

(040300)体育学

3月30日09:00-18:00

 

(045112)学科教学(体育)

3月31日09:00-18:00

 

(045200)体育硕士

4月1日09:00-18:00

 

四、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差额计划确定复试人数。学科教学(体育)差额比例为200%,其他学科专业差额调剂比例为150%,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满额但不足150%的则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

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具体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2(外国语)均须为英语。对于申请同一专业的考生,按照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科目代码、名称),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自命题)不同,报考专业相近的顺序分为三个先后层次。

5.体育学科(专业),且同时具有本科学历与学士学位。

6.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相关竞赛前三名、承担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或获评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者优先考虑。

(二)调剂相关咨询          

1.咨询电话:0898-32162780,13976051831

2.联系人:谈娜老师

六、复试组织与实施

(一)第一志愿生源复试

根据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及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复试各项要求与远程复试具体流程,组织第一志愿考

生复试。

(二)调剂复试流程

1. 所有调剂考生(校内、校外)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系统调剂志愿确认时间为4 小时。

2.需要调剂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登录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全面详细了解考生情况,按照《金沙990活动大厅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将双方达成调剂意向的考生列入备选库。

3.经复试小组筛选,提交拟调剂复试名单至金沙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

4.经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调剂复试名单,书面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学院对拟调剂复试的考生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5.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4小时)内,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超过时限未回复者,取消调剂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所有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有意向申请调剂金沙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金沙990活动大厅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并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PDF文件后,按照“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材料名称或清单序号”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研究生远程复试系统”。本科期间的相关课程成绩、运动等级、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综合素质证明材料以PDF形式分类上传,汇总成一个文件夹形式压缩发至1451090348@qq.com(文件夹命名:专业+姓名)。所有材料以系统填报与邮箱收到的为准,若调剂系统中未填写或综合素质证明材料未按时发至指定邮箱的,均视为不符合此条件。

金沙在各专业复试开始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复试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报到

根据“研究生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流程组织安排,由金沙研究生秘书对考生发出有关复试具体时间、考场分配等通知,负责组织考生进入相应候考室,并在考生通过身份验证、进入面试考场前对其所处环境空间进行扫视检查,以确保考生所处环境为独立无他人的空间。并根据学校远程复试程序,做好复试工作准备,具体要求详见《金沙990活动大厅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2“远程复试要求及系统操作指南”。复试要求与突发事故处理遵照教育部、省教育厅与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复试内容

(一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每位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时间为5分钟。

(1)综合素质考察(80分)

在综合面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既往学业表现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毕业论文等进行客观评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

(二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每位考生参加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的时间为10分钟。

(1)学术研究能力(50分)

从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体育科学研究方法)内容,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术研究能力。

(2)专业知识水平(50分)

结合体育学、学科教学(体育)、体育硕士等学科专业特点建立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题库。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专业知识水平及潜在能力素质。

(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考察考生诚信状况。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判定是否合格。

(四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

八、录取

(一)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60%。

2.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成绩核算无误后,经金沙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签署意见上报研究生学院,并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再从调剂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本校第一志愿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3.若考生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由考生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后,其名额可按该专业(研究方向)其他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4.复试结束后2日内,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

(4)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6)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2.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四)信息公开渠道

将在金沙官网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等重要信息,确保招生复试信息公开、复试录取透明。

(五)申诉复议渠道

若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提出质疑,可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金沙研究生办公室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金沙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898-32162780,13976051831

金沙990活动大厅

                                                                                                                                                                                2021年3月20日

  

 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说明

http://f.hainnu.edu.cn/2021/0327/20210327043445586.doc

 附件2:远程复试要求及系统操作指南

 http://f.hainnu.edu.cn/2021/0327/20210327043506402.doc